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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防设计分析及规范依据

  • 所属分类:旋转盘式立体停车系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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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发布日期:2019/08/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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详细介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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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消防分区设计

     根据《汽车库、修车库、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》,机械式立体汽车库的停车数超过 50 辆时,应设防火墙或防火隔墙进行分隔。标准型5层旋转盘式立体停车系统停车数量为115辆,但因停车机械流程需要,上下贯通,无法分隔,共为一个防火区。车库日常运行时,停车空间无人停留,停车人不允许进入,只允许专业检修人员在维养情况下持证入库,短时停留。车辆在停车库内的移动靠机械动力驱动,无点火启动过程,着火几率较低。

2 安全疏散设计

     《汽车库、修车库、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》规定:1、停车库每个防火分区内,其人员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;2、停车库的室内疏散楼梯间应设置封闭楼梯间,疏散楼梯宽度不应小于1.1m;3、停车库室内最远工作地点至楼梯间的距离不应超过45m,当设有自动灭火系统时,其距离不应超过60m。上述规定主要适用于普通自走式车库的人员疏散,特点是:停留人员包括男女老幼,人数较多,且对车库内疏散设施不熟悉,一旦着火,人员移动速度慢。而本项目系统只允许特定时间的少量专业检修工作人员进入,易于疏散。因而在本项目工程建设中,建议土建方设置维修用的楼梯与防烟楼梯间,满足规范要求,一旦发生火灾,消防人员可以通过维修楼梯及维修通道到达车库的任意位置。

3 通风和排烟设计

     由于本项目为自动停车库,无许可人员不得进入,现国内没有相关设计规范。建议施工过程中采用排风和排烟系统共用,送风量不低于15000㎥/h,补风量不小于排烟量的 50% 。

4 消防给水

    《汽车库、修车库、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》规定:车库应设置消防给水系统,且应保证相邻两个消火栓的水枪充实水柱同时达到室内任何部位。本车库内设置了消火栓给水系统,保证两股水柱同时达到车库内任何一点, 以保证消防队员在火灾期间,尤其是火灾后期,扑灭余火时能快速、安全、 方便地取用消火栓。同时适当提高室内消火栓系统用水量。

自动喷水灭火系统

   《汽车库、修车库、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》规定:I、II、III 类地上汽车库、停车数超过10辆的地下汽车库、机械式立体汽车库或复式汽车库,以及采用垂直升降梯做汽车疏散出口的汽车库、I类修车库,均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。GB50084-2001(2005年版)《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》规定:环境温度低于4℃,或高于70℃的场所应采用干式系统。具有下列要求之一的场所应采用预作用系统:①系统处于准工作状态时,严禁管道漏水;②严禁系统污喷;③替代干式系统。按现有规范,自喷系统设计采用预作用系统即可满足要求。为增加灭火系统反映速度,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采用湿式系统,喷头选用快速响应喷头,同时自喷管道加具电伴热;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按中危险Ⅱ级设计。

6消防措施设计依据
1、《汽车库、修车库、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》

2、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 (GB50016-2006)

3、《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》(GB50058-92)

4、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》(GB50116-98,1999 年版)

5、《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》(GB50140-2005)

6、《电器装置设备布置设计规定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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